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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该多报道这样的新闻

石新宇

据《现代快报》报道,经法院调解,江苏省泰州市一名女子和哥哥每月各给付父母赡养费850元,并平摊医疗费,但该女子以父母偏向哥哥和农村风俗为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不闻不问。近日,当地法院对该女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这不是什么新闻,子女不尽赡养父母义务的现象并不鲜见,媒体也多有报道;这确实是新闻,法院对不尽赡养父母义务的子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样的事情以前也有,但见诸媒体的并不多。媒体报道的内容要有积极意义,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普及法律知识,或凝聚力量鼓舞士气。这样的报道对弘扬传统美德、普及法律知识都有积极意义,媒体应该加大报道的分量。

我国法律规定,无论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比较普遍地存在着出嫁的女儿不用赡养父母也不继承父母遗产的习俗,还存在着以父母偏向哥哥或弟弟为借口不赡养父母的现象。这些都是不合法的。我们要建设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普法教育减少乃至杜绝这样的现象。习俗在农村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改变习俗不容易,正因为不容易,我们才更应该采取更多措施、付出更多努力。媒体报道这样的新闻,可以让更多的人明白什么叫“赡养义务”,进而明白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到底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有什么样的行动。

建设美丽乡村是我们的一个重要目标。美丽乡村不仅是生活富裕、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乡村,更是孝老敬亲的乡村。不可否认,如今广大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村环境变美了,农村治安也相当不错,但在孝老敬亲方面,还有不少人做得不够好。有些人住着漂亮的楼房,却让父母住在简陋的窝棚内;有些人对朋友出手大方,却不肯在父母身上花钱。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包括媒体在内的很多单位参与,对于有助于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孝老敬亲新风尚的事情,媒体应该多宣传、多报道。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0528/7948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