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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哥”的悖论

石新宇 

近日,滁河南京浦口段突然被严重污染,水体散发恶臭,出现大量死鱼死虾。记者采访时问:“这水进入到河里,是不是有毒的,咱们作为环保部门也不知道?”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窦某称没有必要对水体做毒性分析,“喝茅台也能喝死人,喝死人后,需要对茅台做毒性分析吗?我认为没有必要。” 窦某因此被网友称为“茅台哥”。

水体散发恶臭,出现大量死鱼死虾,毫无疑问是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门的工作是分析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降低乃至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一个环境分局局长面对明显的环境污染事件竟然说出这样的话,真是石破天惊雷倒众人。过量饮酒的确能够致人死亡,茅台酒也不例外,但正规厂家生产又经检验合格出品的酒,本身对人体无害,适量饮用还有益健康,不然国家也不会允许其出售。致人死亡不是酒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是人过量饮用的问题。不要说酒,就是面条米饭一顿吃得太多也有可能撑死人,难道因为撑死人就可以说是面条米饭有问题吗?显然不可以,但水体散发恶臭不一样,散发恶臭说明水被污染有了毒性,故而导致鱼虾大量死亡。水被污染有了毒性,环保部门有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即便水被污染是突发事件,说环保部门有责任比较牵强,事件发生后当地环保部门也应该积极采取行动,化验水质分析原因堵住污染源避免污染面扩大,但“茅台哥”竟然说没必要对水体做毒性分析,那么请问,你这个部门是干什么的?要你这个部门有什么用?

茅台酒喝死人后,确实不需要对茅台酒做毒性分析,因为茅台酒在出厂之前已经做过毒性分析,检验合格才能出厂,检验合格说明已经没有毒性。“茅台哥”以茅台酒为例论证没必要对已经被污染有了毒性的水做毒性分析,听起来言之凿凿,实则毫无逻辑。

一个分局的局长,难道真不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难道思考问题真的没有逻辑?想也未必,但“茅台哥”何以口出如此炸裂之语?应该是在为失职找借口避免被问责。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但要想不被问责,平时的工作中就必须认真负责,没有工作上的认真负责,难免一朝一日被问责。工作不认真负责又不想被问责,哪有这般好事?如今事情出来了,无论有多大的责任,迅速采取措施解决被污染的问题才是正确的选择,就这样两手一摊与其无关没必要做毒性分析的态度,本身就应该被问责!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0530/7950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