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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一非法狩猎男子获刑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琳)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6月4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非法狩猎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
2024年年初,李某在未获得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狩猎证的情况下,购买禁用工具猎夹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貉子,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就案件的定性、量刑进行了充分的阐述。结合案件事实和庭审情况,检察官建议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确山县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予以采纳。
“确山县生态资源丰富,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较多,非法狩猎行为会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每个人去守护,希望大家自觉杜绝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留住鸟语花香。”庭审现场,承办检察官指出非法狩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警示大家引以为戒。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向在场群众发放普法材料,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倡议大家积极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守护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代廷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0606/7956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