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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 凯)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2万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韩某受雇于刘某,为刘某提供劳务,约定了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2023年,韩某在工作时摔伤,致使韩某髌骨骨折。韩某与刘某就受伤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后,遂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心春第一时间翻阅案卷,联系案件当事人,研究分析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采用庭前调解方式能快速实质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李心春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开庭当天,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针对双方的主要矛盾点,释明相关法律条文,反复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徐小防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0729/7999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