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民生 驻马店市消协发布2024年预付式消费调查结果 七成消费者未签订消费合同

驻马店市消协发布2024年预付式消费调查结果 七成消费者未签订消费合同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消协获悉,7月22日至8月22日,市消协在我市开展了预付式消费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收集问卷1321份,经整理后回收有效问卷1134份。通过调查发现七成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款消费时,商家并未主动与其签订书面合同。

近年来,消费者对于预付式消费中的违约、服务缩水、退款难甚至卷款跑路事件反映突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对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出了规定。为贯彻宣传新《消保条例》,引导消费者合理规避预付式消费充值陷阱,市消协在我市开展了此次问卷调查活动。

通过调查发现,三成以上消费者认为遭遇过预付式消费侵权,反映当下预付式消费商家经营不规范,失信经营等问题严重;七成消费者表示在办理预付款消费时,商家并未主动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部分采用口头约定、店堂告示的方式只告知消费者享受的优惠,隐瞒或回避附加的各种限制条件,为后期发生消费争议埋下隐患;半数消费者因未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相关内容而遭遇举证难的问题,同时为不法商家逃脱监管和处罚提供了可乘之机;调查发现仅有二成消费者表示因商家未提供预付式消费书面合同,而放弃充值消费。

此外,调查发现近七成以上的消费者不了解新《消保条例》明确了经营者的义务,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并约定相关内容等。

对此,市消协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消费提示:消费者不论在办理何种类型的预付款消费时,应当要求经营者提供书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不合理的合同内容要在付款前当面提出。办理预付款消费时,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等相关凭据,要提高预付款消费风险防范意识,谨慎选择商家,做到理性消费,防止权益受到较大损失。

同时,市消协也向广大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发出倡议,商家应当依法履行经营者义务,在开展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中要依法合规经营:收取预付款时,主动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等关键条款。收取预付款后,坚持诚信原则按约履行。因自身经营原因闭店或迁移经营地址的,应提前30天在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醒目位置公告,并附上有效的联系方式。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0828/8020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