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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驻马店市调整第四季度工伤保险费率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今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河南省人社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文件精神,第四季度,我市各参保单位将工伤保险执行费率将从下调50%调整为下调20%。
据悉,《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文件有关实施条件,将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调整为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即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
第四季度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今年前三季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延续,而不是在降低的基础上进行下调。
《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和经办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第四季度降费工作,确保全省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新的费率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姚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1016/8056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