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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子辈也应“明算账”

石新宇

据报道,不久前,四川安岳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一对老年夫妻抚养孙女数年后起诉子辈,索要垫付的抚养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儿子和前儿媳共支付13.7万余元。

印象中父母状告子女、子女状告父母的案件很少见,已有的案件也不外乎父母告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子女告父母分家不公。老年夫妻抚养孙女数年后,向儿子、前儿媳索要垫付的抚养费的案例,还没听说过。媒体将这起案例冠以“典型”二字,可谓恰如其分。这起案件的“典型”之处在于它冲击了人们的传统观念,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的判决显然是没有问题的。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爷爷奶奶出力出钱照看孙子孙女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是家庭充满亲情、温馨和睦的表现,不仅爷爷奶奶们这样认为,儿子儿媳们也这样认为。爷爷奶奶没有照料孙子孙女,会觉得亏欠了儿子儿媳;儿子儿媳不赡养父母公婆,一个底气十足的理由就是“他们没有帮我们照料孩子”。这种观念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不能一概而论。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年轻夫妇将抚养儿女的责任推给父母公婆,自己落得轻松自在,甚至不顾父母公婆的经济条件借机啃老。安岳县的这对老年夫妻就是在无力支付抚养孙女的费用的情况下,才将儿子、前儿媳告上法庭的。

中国有句古话叫“亲兄弟明算账”,虽然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但该谁得到的谁拿去,该谁支付的谁拿出,这当然是对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和子辈很少“明算账”,只有子辈有了收入,还与父母一起生活时,父母会让他们交一定的生活费,但很多情况下也不是非交不可。历史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父母和子辈也有必要“明算账”。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而非爷爷奶奶的义务,这一点必须明确。爷爷奶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自愿抚养孙子孙女当然可以,但子辈一定要明白那是父母在代替自己尽义务,绝非理所当然。抚养费用的支付者是孩子的父母而非爷爷奶奶,爷爷奶奶是有权向子辈索要垫付的费用的。

事实上,相当多的爷爷奶奶们对照料孙子孙女是有“怨言”的,他们戏称自己熬成了爷爷奶奶却要给孙子孙女当孙子。为人父母者,无论是从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方面讲,还是从尊重自己的父母方面讲,支付自己该支付的费用,偿还自己的父母垫付的费用,都是应该的。爷爷奶奶们向子辈索要垫付的费用,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毕竟自己付出了心血,而子辈已经成家立业,应该担当必要的担当。每个健全的人成年后都应该独立面对生活,这也可以说是让子辈独立面对生活的历练。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1029/806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