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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空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小区楼栋外墙皮脱落砸伤人,责任谁承担?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2月25日,余某在其房外露台玩耍时被楼上坠落的外墙皮砸伤导致骨折,随即被送至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余某伤情虽未构成伤残,但却也给余某带来伤害。期间余某家人与小区物业公司就此事多次协商未果。余某以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建筑物未尽到管理维护职责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及物业公司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580.63元。
承办法官走访了解案涉小区的建筑物情况,并查阅卷宗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具有开展调解工作的良好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双方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阐明因建筑物件脱落、坠落导致的侵权责任纠纷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最终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意见,甲物业公司同意向余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200元,该物业公司承保的乙保险公司同意向余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9800元,余某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余部分。案件审结后,经过承办法官督促,被告方将该赔偿款向原告履行到位,这起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牛云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1113/8080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