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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静 赵海洋)为做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秩序安全稳定,1月9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驿城区司法局对辖区橡林街道办事处、老街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身份核验。驿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李锐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以及外出请假制度等规定。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明华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条款,详细阐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与日常行为准则、应当遵守的义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服从管理教育。
李明华还以案释法,通过讲解袁某某、王某某二人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被法院撤销缓刑的真实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自我警醒、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目标,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进一步规范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牛云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5/0114/8125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