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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严厉打击高速通行费逃费行为

交通执法人员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向货车司机宣传打击逃费行为相关政策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新成 通讯员 蒋军华)日前,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河南平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制订《驻马店市治理高速公路车辆偷逃通行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高速通行费逃费行为。

按照“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大逃费治理力度、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发挥信用联合惩戒等措施,达到让广大司机“不想逃、不愿逃、不敢逃”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屏蔽、调换通行卡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卡;使用伪造、变造的通行费优惠证明材料;冒充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以非法方式妨碍计量器正常计重或者干扰联网收费系统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各高速运营单位及时将违法偷逃高速通行费车辆数据、视频等信息与市交通执法支队高速执法大队实行共享,执法大队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违法逃费车辆实施行政处罚;加大日常检查工作频次,针对逃费高发区,执法人员依托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联网收费系统,重点检查使用假行驶证通行或违规使用OBU(通行卡)、假冒“绿通”车辆等各类恶性偷逃通行费的车辆,严厉打击各类偷逃通行费行为。

高速运营单位建立逃费车辆“黑名单”,通过加装摄像头、引用车辆号牌识别系统等方式加大对逃费车辆的高速限入力度;高速执法大队将逃费车辆处罚信息纳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目录实施联合惩戒,对依法查处的偷逃车辆实行媒体曝光,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宣传效果。

建立健全治理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专班运行机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偷逃通行费行为;高速运营单位与支队各执法大队建立联合工作组,定期组织开展稽查布控。

驻马店市作为全省三个试点单位之一,方案要求各参与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整治专班。高速运营单位和交通执法部门应当建立逃费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该机制应当固化证据锁定、证据转办、处罚反馈等工作流程,并加强联勤联动和业务协作。

方案出台以来,已有两家运输公司因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受到严肃处罚。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稽核部门通过大数据筛查与实地核查锁定证据后,将案件线索移交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除责令其补缴偷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5997.34元外,还对运输公司处以河南省境内路段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3160元,运输公司的信用也受到一定影响。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5/0123/8134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