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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了监控留了罪证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经蕊溪)10余年间多次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等犯罪行为入狱,但仍屡教不改。近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于某批准逮捕。
2025年1月9日,确山县公安局接到确山县移动公司工作人员田某报警,称县内洪村铺村通讯铁塔上的两个摄像头和一段电缆线被盗了,一同带来的还有一段监控视频。通过勘查现场,调取后台留存的监控视频,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于某。
2025年3月10日,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其将盗窃物品放置家中并未变卖。据于某交代,他曾是确山县电网改造施工队的一员,对县域内通讯铁塔较为熟悉,在洪村铺村一次施工后,他对通讯铁塔上的摄像头动了歪心思。
2025年1月6日晚,于某前往洪村铺村作案,先是用扳手和钳子将摄像头卸下,又将连接的网线一同截断,得手后随即逃离。殊不知,于某的作案全过程已被录下,虽然摄像头和电线均被盗走,但后台仍留存有监控视频。当日夜里,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在后台监控室发现该地的摄像头处于离线状态,遂派田某前往排查故障,发现被盗后立即报警。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700元。
2025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对于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两个摄像头和一段电缆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逮捕条件。且其曾经故意犯罪,系累犯,被羁押期间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有社会危险性,于2025年4月3日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徐小防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5/0430/8200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