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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庙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 夏)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金黄的麦子得以顺利收割,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郭某军等5人与第三人谢某签订的一份土地承包协议,原告如约支付了土地承包款,并在承包土地上种植了800余亩小麦。随着小麦生长进入关键的田间管理阶段,原告却遭遇了被告丁某某、王某某的阻拦,被告声称案涉土地系第三人谢某从被告丁某某、王某某处租赁后转租给原告,第三人谢某某与被告签订租赁协议后未足额支付土地租金,因此不允许原告在该土地上进行田间管理及小麦收割,双方由此产生激烈矛盾,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叶宸深知农时不等人,小麦收割刻不容缓,若处理不当,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社会矛盾。为尽快平息纷争,叶宸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梳理矛盾焦点。在充分掌握案情后,法官秉持着“以调促和、定分止争”的原则,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经过法官多轮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原、被告的态度逐渐缓和,双方自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退还原告部分租金,案涉小麦由被告进行收割,原、被告均挽回部分损失,同时避免了损失进一步扩大。拿到退还的租金后,原告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为法官送上了一面印有“为人民办实事人民的好法官”大字的锦旗,对法官高效公正的调解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这起纠纷的顺利解决,是老君庙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通过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矛盾,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今后,老君庙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5/0617/8238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