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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学、调动工作?一骗子犯诈骗罪获刑罚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静 赵海洋)打着“认识人”“有关系”的幌子,谎称花钱就可以帮助办理入学、调动教师工作,被告王某某被公诉判刑后悔不当初。一年一度的高考刚刚结束,近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考生和家长一定擦亮双眼,谨防骗局。

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王某某以通过关系办理学生入学、调动教师工作为由,骗取张某14万元、孙某某1.5万元、吴某某1.2万元、朱某某1.18万元,用于其还账及日常消费。因事情未能办成,被害人多次追要钱款,王某某于案发前退赔被害人共3.97万元。

2024年3月25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案发后,王某某退赔被害人剩余13.97万元并取得谅解。案件审理中,王某某缴纳罚金2万元。

该案移送至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13.9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25年1月20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2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后,一审判决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熙提醒,一些家长为了能让孩子上“好学校”,不惜一掷千金托关系、找门路,这种“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很容易成为骗子下手的“突破口”。家长应通过正规途径为孩子办理入学、转学相关事宜,切勿轻信所谓“内部名额”“交钱托关系保证入学、转学”,以免落入骗局。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5/0619/8239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