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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组织部领导招摇撞骗案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 蕊 马宁丽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组织部领导招摇撞骗案,被告人邢某某伙同他人通过“演双簧”谎称能办理公务员招录、选调生入职,骗取两名受害人50万元,最终因招摇撞骗罪获刑。此案再次警示:体制内岗位录用没有“捷径”,试图花钱入职只会人财两空。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份,被告人邢某某伙同任某某、韩某某等人(已判决),为骗取刘某某信任,由任某某冒充组织部领导,邢某某、韩某某积极配合,以有能力给刘某某办理公务员招录事宜为由,骗取刘某某累计人民币30万元。

2022年4月份底,被告人邢某某伙同任某某、韩某某等人,为骗取王某信任,由任某某冒充组织部领导,邢某某、韩某某积极配合,以有能力给王某办理选调生事宜为由,骗取王某人民币20万元。

案发后,涉案50万元已全部退还受害人。

法院判决

新蔡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30日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邢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等均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从报名、笔试、面试到体检、政审,全程公开透明,绝无“内部渠道”“花钱买岗”的可能。

法官提醒广大求职者:岗位录用要靠实力争取,切勿轻信“花钱就能入职”的谎言,更不要向陌生人支付所谓的“打点费”“关系费”。一旦发现类似骗局,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破坏公平公正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5/0729/8269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