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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驻马店网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时旋旋)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在田间地头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宠物狗伤人引发的邻里纠纷,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修复了邻里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5年6月4日,张某被同村邻居曾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为此支付了医疗费2221元,而曾某仅愿意赔偿1000元。无奈之下张某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曾某赔偿其全部损失,该案由三桥法庭法官助理李浩东负责先行调解。李浩东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双方态度。考虑到原、被告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村邻居,一纸判决看似简单,却可能加深隔阂,影响邻里和睦。

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李浩东决定把调解现场搬到村里。7月24日,他了解到被告曾某正在自家田地里给玉米浇水,便抓住时机,主动联系原告张某,一同前往曾某劳作的田间,在充满泥土气息的玉米地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向被告曾某释法明理,耐心讲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其赔偿义务;另一方面,他也积极引导原告张某换位思考,考虑邻里情谊,在合理范围内互谅互让。在李浩东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深受触动,原本紧绷的情绪逐渐缓和,对立的态度也明显软化。最终,双方均认识到了维护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曾某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剑拔弩张、可能影响邻里感情的纠纷,最终并未对簿公堂,得以圆满、高效、和谐地化解。此次田间调解是汝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将调解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充分展现了汝南法院干警能动司法、为民解忧的责任担当。

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为实现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5/0805/8273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