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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丽:法律援助三十载 做妇女儿童权益的守护者
记者 王家恒
清晨,新蔡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刚刚打开,一位身着西装的女律师正提起水壶向茶杯倒热水,动作轻熟。
“很多受助的姐妹第一次来时连手都在抖,一杯热水能帮她们稳稳心神。”方丽律师微笑着说。
1994年,方丽毅然扎根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将青春与热忱奉献给这项事业。2010年,怀着对法律援助的热爱,她又从河南良策律师事务所转赴新蔡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此专注于法律援助工作。
“法援为民、服务群众”这八个字,早已融入她日常工作,特别是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成为她工作中最厚重的篇章。
近年来,她成功调解的20件婚姻家庭纠纷中,有相当比例涉及家庭暴力。她创新采用“调解优先、诉讼保障”的原则,让法律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被家暴妇女刘某的案件令人印象深刻。方丽不仅快速启动法律程序,更在调解中明确传递法律对家暴“零容忍”的立场。她既告知施暴方违法后果,又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支持。最终,通过刚柔并济的方式,她帮助刘某摆脱了暴力阴影。
面对恶意逃避责任、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方丽从不退缩。在办理杨某的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时,男方李某隐匿踪迹、拒不认亲、拒付抚养费。面对单亲妈妈杨某的困境,方丽运用公告确认亲子关系的方式,最终为幼女争取到生存必需的抚养费。
该案因其典型性,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生女不认跑路无踪迹法律援助巧追抚养费》为题收录为典型案例。方丽用她的执着与智慧,为这个困境家庭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儿童利益最大化是我处理涉童案件的核心原则。”方丽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一孩童抚养权争夺案中,面对村民强行抚养儿童、侵害母亲监护权的行为,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调解无果后,她果断代理诉讼,以“最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为核心诉求,最终依法帮助母亲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老年妇女往往是多重弱势叠加的群体。在办理87岁偏瘫老人田某赡养案时,方丽目睹老人独居恶劣环境的境遇,决心为她争取应有权益。她协同村委调解员,与子女们深入沟通,既讲法律义务,也谈血脉亲情,还亲自考察养老院环境,最终促成所有子女达成赡养协议,让操劳一生的老人得以安享晚年。
目睹受家暴妇女重获自由,见证被剥夺抚养权的母亲与孩子团聚,帮助单亲妈妈拿到抚养费,看到孤苦老母亲安度晚年……这些时刻都让方丽更加坚定走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道路上。
自入职以来,方丽已承办近百起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2023年3月,方丽被新蔡县司法局授予“2022年度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同年8月,获新蔡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金牌调解员”称号。2024年1月,被新蔡县委、县政府命名为第十一届新蔡县拔尖人才;2024年3月,被驻马店市妇联授予“驻马店市三八红旗手”荣誉;2025年9月,获得“河南省三八红旗奖先进个人”称号。
“我将以更坚定的信念、更高标准的要求,继续擎起法律之盾,做妇女儿童权益的坚定守护者、法治阳光的忠诚传递者,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贡献全部力量。”谈及未来,方丽目光灼灼,语气铿锵。
责任编辑:杨姗姗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5/0925/8310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