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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营经济政策执行效能的提升策略研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河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落地,不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效能治理,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构建政策全链条执行体系,打通落地见效通道
政策执行是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建议构建从政策制定、推送、落实到评估的全链条闭环机制,破解“最后一公里”梗阻问题,确保政策精准直达、落地生根。
在政策精准推送方面,依托河南省政务大数据平台的优势,深度整合企业登记、行业分类、经营规模、纳税情况、信用等级等多维度信息,开发功能完善的“民营经济政策计算器”。在“个转企”“小升规”等企业发展的关键节点,平台系统应主动触发相关政策提醒,并同步推送工商、税务、社保、金融等多部门的联动办理指引,减少企业花费在研究政策、对接部门上的时间和精力。
在政策协同落实方面,建立权威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设立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协调跨部门政策衔接。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制定部门协同清单,将政策落实任务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避免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交叉等问题。升级“豫商恳谈会”线上平台,运用“政策直达”“诉求反馈”等功能模块,使企业能够通过文字、语音、视频等多种便捷方式提交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及问题诉求。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各类诉求的办理时限,一般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回应,复杂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确保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在政策评估与优化方面,引入专业智库机构实施第三方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涵盖政策知晓率、申报成功率、资金到位率、企业满意度、问题解决率等核心指标,每季度对各市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政策实施效果专项评估,结合企业反馈意见、经济形势变化及产业发展需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删除无效条款、补充缺失内容、优化执行流程,让政策始终贴合民营经济发展实际。
在基层落实保障方面,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民营企业集聚区建立党组织,推行“党建+服务”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企业服务深度融合,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招聘、纠纷调解等全方位服务。开展基层干部民营经济政策专项培训,将政策解读、服务流程、沟通技巧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提升基层干部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设立“民营经济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各类诉求,实现政策落实“一站式”服务。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成效纳入考核体系,激励基层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要素保障供给,破解发展瓶颈制约
要素保障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在金融、土地、能源、物流等方面存在的瓶颈问题,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要素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金融服务方面,构建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对于初创期企业,重点扩大政策性贷款覆盖面,简化贷款申请流程,探索“研发费用资本化+信用贷款”模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贴息支持,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于成长期企业,设立专项发展基金,通过“股债结合”的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推广“供应链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帮助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凭应收账款快速融资,解决产业链资金周转难题。对于成熟期企业,建立上市培育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财务规范、合规审查、上市辅导等定制化服务,特别是对已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专项奖励支持,助力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在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整合税务、社保、用电、用水、物流等涉企数据,构建全面、精准的企业信用评价模型,摆脱对传统抵押物的依赖,开发“信易贷”“科创贷”“经营贷”等一系列纯信用金融产品,提高民营企业融资的可得性。针对民营企业应收账款拖欠问题,试点“政府担保+保险+银行”的供应链融资模式,由政府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增信,保险公司分担风险,银行简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逾期应收账款提供风险补偿,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资金。优化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将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比、首贷户占比、普惠小微贷款增速等指标纳入银行绩效考核体系,对考核优秀的银行给予财政存款倾斜、费用减免等奖励。建立尽职免责清单,明确信贷人员在服务民营企业过程中的尽职免责范围和标准,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解除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
在土地供给方面,创新土地出让模式,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提前明确工业用地的规划条件、能耗标准、环保要求、投资强度等指标,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并作出承诺后即可开工建设,缩短项目落地时间。在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试点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按短期、中期、长期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降低企业初期投入压力。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机制,对低效用地进行盘活再利用,优先保障民营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鼓励企业自发自用,对余电上网部分给予补贴支持,提高企业能源自给率。在资源型城市推行“绿电直供”试点,搭建新能源发电企业与高耗能民营企业的直接交易平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建立能源供需监测预警机制,提前协调解决企业用能缺口,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
在物流服务方面,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加强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提高物流运转效率。开通重点方向的“民营经济专列”,为民营企业出口货物提供便捷的铁路运输服务,并给予运费补贴支持,降低企业跨境物流成本。在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集货、分拣、仓储、配送等一站式服务,提高跨境电商运营效率。整合物流资源,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推广智慧物流技术应用,实现物流信息共享、资源优化配置,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三、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筑牢法治保障基石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坚实的法治保障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需要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强化产权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民营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安心发展、放心投资。
在市场准入方面,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标准制定、市场准入、经营运行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数据资源,自动监测、识别行业准入限制、地方保护、资质壁垒等隐性壁垒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将整改结果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在重点领域方面,开展准入放宽试点,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允许民营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办机构改革、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同等享受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重点查处公用事业领域强制交易、垄断经营,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垄断行为,以及地方保护、行业壁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企业应当公开服务标准、收费项目、价格清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接入、公平使用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在法治保障方面,依托我省近些年来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细化政策分解,注重政策落实,切实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强化产权保护,建立产权保护快速响应机制,设立“民营经济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产权纠纷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工作机制,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司法效率。建立涉企刑事“挂案”常态化清理机制,对超过法定办案期限未结的涉企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排查、分类梳理和限期督办,及时纠正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信用等级高的A级企业,免除当年常规检查;对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推行“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创新活力较强的城市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整合专利申请、确权、维权等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为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对企业在海外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给予资金支持,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高质量发展动能
创新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应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协同创新生态,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
在产业链协同创新方面,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等河南优势产业链,以链主企业为核心,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政府对创新联合体的研发投入给予补贴支持,鼓励创新联合体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实现创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产业创新中心,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打造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平台,提升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大数据平台,汇聚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利成果、技术成果和民营企业的技术需求信息,通过智能匹配算法实现技术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建立健全技术交易服务机制,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成果评估、交易撮合等服务,对促成技术交易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实现转化应用的给予资金补贴,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提高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度,推动企业从技术引进向自主创新转型。
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万企上云”专项行动,搭建云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服务,对企业购买相关服务给予费用补贴,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在工业重镇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特定行业的生产流程、供应链管理等需求,开发专业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支持龙头企业开放自身数字化能力和资源,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升级,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数字化水平。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民营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智能装备,推广柔性生产、定制化生产等新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支持高校、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根据企业岗位需求设置课程体系,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人才交流合作,聘请科研人员担任技术顾问,选派企业技术骨干到科研院所进修学习,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人才创新热情。
五、完善人才服务机制,破解用工引才难题
人才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针对民营企业“用工难、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需要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建“引才、育才、留才”全链条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在人才引进方面,实施“豫才留豫”“豫才回豫”专项计划,建立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目录,定期发布人才紧缺岗位信息,精准对接人才需求。针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制定差异化的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一揽子支持政策。在人才集中的城市试点“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政策,为民营企业人才提供住房保障,降低人才居住成本。搭建人才引进服务平台,定期组织民营企业赴高校、人才市场开展招聘活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在人才培养方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职院校、技工学校与民营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开设针对性的专业课程,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确保毕业生快速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技能培训体系,对民营企业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提升现有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开展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选拔优秀技能人才,营造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良好氛围。
在人才评价与激励方面,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在民营企业试点“以薪定才”“以岗定才”制度,打破学历、职称、身份等限制,根据人才的实际能力、业绩贡献和薪酬水平认定人才等级,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待遇。允许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由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岗位需求制定职称评审标准和流程,自主评价、自主聘任,激发人才工作积极性。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建立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制度,将人才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在技术攻关中取得重大突破的高技能人才、优秀管理人才等给予专项奖励支持,提高人才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在人才服务方面,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整合人事代理、户籍办理、档案管理、社保缴纳、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建立人才政策解读专家库,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政策解读会、直播答疑等活动,针对人才关心的政策问题进行详细解析,确保人才政策落地见效。营造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人才的宣传表彰,提高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让人才在民营企业安心工作、舒心发展。
六、构建亲清政商生态,凝聚协同共促合力
良好的政商关系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亲”“清”分明的原则,构建政企良性互动机制,凝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政企沟通方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省、市、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一定数量的重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民营经济服务日”活动,定期组织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负责人集中受理企业诉求,现场办公、限时办结,实现企业诉求“收集—交办—办理—反馈”的闭环管理。
发挥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将行业商会、协会纳入政策制定咨询机制,在制定产业规划、技术标准、政策措施等工作中充分听取商协会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支持商协会开展工作,对服务成效显著、为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商协会给予资金支持和表彰奖励。鼓励商协会开展行业培训、市场拓展、交流合作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开拓市场空间,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营造尊商重企的良好氛围,设立“河南民营经济发展奖”,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主流媒体开设“民营经济风采”专栏,宣传民营企业发展成就、先进经验和优秀企业家事迹,提高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开展民营经济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民营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加强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跨境贸易等重点领域开展标杆创建活动,查找差距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全面提升营商环境质量。借鉴先进地区“一网通办”“一窗受理”等改革经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便捷度。建立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对各地区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及时表彰先进典型,做好落后地区督导整改工作,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作者:田磊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系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数字赋能“四议两公开”推动基层高效能治理的思考与建议》(2025XJCP02)、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数字赋能“四议两公开”创新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研究》(SKL-2025-123)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杨姗姗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6/0108/83819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