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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外培训,驻马店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连发两封信

2月4日

驻马店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

《关于2026年寒假校外培训致全市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

及《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附监督举报电话

驻马店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关于2026年寒假校外培训

致全市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冬意正浓,岁序更新,马年春节即将来临,首先预祝您春节快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双减”办特向您致信,提出以下倡议:

春节假期是孩子们调整身心、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融洽亲子关系的宝贵时机。希望广大家长朋友秉持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和个性发展的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报班,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寒假生活,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陪孩子参加一些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擦亮眼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寒假期间,禁止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中小学学科培训,其他机构或个人也不得在寒假期间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托管托育、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素质拓展、国学素养、思维训练、家庭教育指导、游学研学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参加违规培训风险隐患大,学员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一是场地安全有风险。违规培训往往因场地面积、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等达不到审批标准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安全隐患多。部分机构为逃避检查,经常锁死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二是培训质量有风险。这些机构教学人员很多不具备教师资格,课程设置不科学不合理,教学内容不合法不合规,广告宣传或夸大或虚假,培训质量很难得到保证。三是资金安全有风险。在全国上下持续坚决打击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形势下,机构和个人非法组织培训的行为将没有生存空间,一些机构和个人极易“卷款跑路”,发生“退费难”和“维权难”等问题。请家长不要为孩子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配合好违规培训治理工作,主动查询核实参培机构相关信息,勘察机构现场安全保障条件。在明知上述涉违规情形后仍参加违规培训的,相关部门将无法为您有效维护权益,如确有学科类培训需求的,可登录教育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官方网站(https://basic.smartedu.cn/)进行免费线上学习。

重甄别,选择合法培训机构。全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由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审批,如孩子在假期确有艺术、体育、科技类培训需求,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注意防范风险,做到“三必须”“三不要”,切实保障自身权益。选择机构“三必须”:一是必须选择有证机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或《办学审核同意书》。二是必须留意培训时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周六、周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三是必须妥善保管单据。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后,缴费时切勿转给个人账户,要通过教育部推出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预缴费报名,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防范风险“三不要”:一是不要向无证机构(包括无证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二是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并且不要缴纳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三是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广告宣传等,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

齐携手,共同监督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营造轻松、愉快、和谐的寒假生活氛围,需要家长朋友们的积极支持配合。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的,请收集好相关证据向属地教育部门反映,如发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拨打属地文旅部门、体育部门、科技部门相应举报电话进行反映。

驻马店市各县区举报投诉电话:

驻马店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驻马店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

2026年寒假将至,为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倡议:

1.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寒假期间针对机构场所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组织疏散逃生演练1次。加强日常安全巡查,禁止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切实保障培训学员的生命安全。

2.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所有培训机构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以托管、研学、素质拓展、竞赛、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3.任何机构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4.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有相应资质,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家长选课缴费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不得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

5.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6.定期主动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及时将有关资料上传到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

7.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双减”政策,认真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做“双减”政策践行者。

驻马店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6/0205/8400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