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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再获政策加持 三措并举破解更新“堵点”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乾阳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推进存量土地与空间临时利用三大方向,推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着力破解城市更新中的政策堵点,深化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为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提供制度支撑。

增强规划弹性:灵活适应市场,部分微更新免于规划许可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是实施性安排,也是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为增强规划适应性,《通知》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可开展城市更新区域详细规划的评估优化工作。既依法保障规划许可,又灵活响应市场需求,及时为更新项目提供规划支撑。

《通知》鼓励各地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制定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及管控要求,经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后,符合清单要求的项目可视为符合详细规划。北京、上海、厦门等地已先行探索产业混合用地路径,出台相应指导意见。

同时,在保障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公共空间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项目——如小区停车场地及充电设施、加装电梯、绿化改造等——明确可免于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进一步降低更新门槛。

过渡期政策“柔性”调整:从固定5年转向约定原则

盘活存量土地与建筑是城市更新的普遍难题。2015年,原国土资源部曾明确,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国家支持产业的,可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5年过渡期政策。此次《通知》在此基础上作出重要调整:将固定5年过渡期优化为以5年为原则的灵活过渡期,地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与用地主体协商约定过渡时限。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杨地表示,这一调整既保留政策弹性,又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过渡期满后,符合履约要求并办理后续手续的,新增租赁方式可供选择,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苏州作为先行试点城市之一,已在实践中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莫栋升介绍,2020年以来,苏州通过制定“一目录、一清单、一张图”,明确5年过渡期内免征土地相关收益,为经营主体降低初创开业成本20%以上。过渡期满后,根据产业发展导向、项目经营效益及实施主体意愿分类处置,形成可复制经验。

存量空间临时利用:纳入“一张图”监管,正面清单免于规划许可

针对存量土地和空间难以立即按规划实施的问题,《通知》提出,可在保障安全、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不影响远期规划前提下,制定空闲建设用地临时利用规则,明确利用期限及到期恢复措施,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行动态监管。

例如,规划为小区绿地的地块,在符合条件时可临时用作足球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对存量建筑物,在不增加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的前提下,可制定临时利用管控规则,对用途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符合清单要求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进一步释放存量空间活力。

案例集同步发布:19个典型经验面向全国推广

为强化政策引导与经验共享,自然资源部同步发布第一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划和土地政策创新案例集》,收录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19个典型案例。南京市通过盘活存量闲置地、弹性供给公共空间,将100余亩空闲地打造为体育公园,探索规划准入、绿色建造、全周期服务等创新路径;上海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在金山区廊下镇打造“养殖+种植+研发”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链,统筹配置养殖设施、种植基地及配套服务,形成产业融合新样本。

下一步,两部门将加强政策解读与业务指导,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细化配套措施,确保城市更新政策红利精准释放、落地见效。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6/0213/8407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