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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永久性标牌是否画蛇添足
□刘 勇
今后安徽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避险迁移后,均将在单位设置永久性标牌,统一刻上竣工时间,项目县县长、教育局局长、项目学校校长姓名等有关负责人姓名,以明确相应责任。校舍出现质量问题,将通过永久性标牌找到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昨日新华网)
的确,设永久性标牌,让相关领导“牌”上有名,不但可以让校舍安全工程接受社会监督,更主要的是可以明确相应责任。校舍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通过永久性标牌找到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但公众不免要产生一个疑问:难道非得要设永久性标牌,让领导“牌”上有名,其责任才能明确?笔者以为,如果是为了当校舍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追究其责任的话,未免有画蛇添足之嫌。因为凡是经过职能部门审核批准修建的任何一项基建建筑工程,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到工程监理、评估鉴定、验收,各个阶段的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都必须是完备的,校舍安全工程自然也不例外。换言之,即使没有设立永久性标牌,不仅校舍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找到相关责任人,而且责任大小、轻重的追溯、追究也是相当清晰的。从法律意义上讲,没有设立永久性标牌,并不等于相应的责任就不存在了。
通过设立永久性标牌,不排除在一定程度上,对减少和避免“豆腐渣工程”出现起到促进作用。但是,这样的期望不可寄予过高。一套完整的校舍安全责任追究要比永久性标牌有用得多,也可靠得多。所以,既然设立永久性标牌有画蛇添足之嫌,那还是不设为好,毕竟,全省重建校舍均将设置永久性标牌,累计起来不会是一个小数目。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77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