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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传销者无栖身之地

 

□王仲华

 

我市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联合行动已全面展开,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行动也将为传销者提供出租房屋、活动场所的业主、房东列入处罚对象,不但没收房东的非法所得,房东还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见717日《天中晚报》)

传销是社会的毒瘤。长期以来,国家对非法传销活动多次打击,市民对日益猖獗的非法传销活动恨之入骨,许多误入传销者的人身自由被限制。由于传销,导致妻离子散者有之,荒废学业者有之,家破人亡者有之。虽经过打击,非法传销的一些窝点被端,一批批参与传销的人员被解救,但仍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77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