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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 害人害己

 

□闫宏伟

 

814晚,依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上百名民警在市区几个主要交通路口严查酒后驾驶。所有岗亭启用全新测酒仪。两个小时查处酒后驾驶多起(817《天中晚报》)。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若要亲人勿牵挂,酒后不要把车驾。”这些都是交警部门劝告酒后驾车行为的宣传标语。从这些标语中我们不难看出,酒后驾驶的害处,酒后驾驶对个人、对家人、对社会的严重影响。然而,从最近媒体报道的一些因酒后驾驶而酿成的伤亡案例中人们不难看出,不管是开宝马还是开奔驰,不论是骑摩托还是开三轮车,只要是机动车,只要是驾驶员酒后或醉酒开车,其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是一样的。

笔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上蔡县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车翻人亡。其车上一乘车人也命丧黄泉。相同的案例2007年全市发生9起,2008年全市发生7起。而每一起事故的背后,要么是酒后驾车者伤人伤已,要么是酒后驾车者断送自家性命,要么是伤了别人。抛开事故财产损失不计,单单给自已、给亲人、给朋友造成的伤痛可谓巨大。

丢了性命,最痛苦的莫过于父母、亲人,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人间悲剧谁能接受?为人夫、为人父、为人子的你难道不因为贪恋杯中之物而悔青肠子?此之一。

酒后驾驶出了事故,小事故伤财,大事故伤人。伤了别人有可能触犯刑法而换来牢狱之灾,伤了自已,怎么能接受自己少胳膊断腿的现实?此之二。

故愚以为,考驾证会开车不是难事,而会喝酒又敢于在酒后开车的人当惊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已。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79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