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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亡羊才能补牢吗?

 

□康国富

 

两位被窨井咬伤的市民说:“建议市城建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不要等窨井伤了人再去补井盖”(见94日《天中晚报》)。

这两位市民说得太好了,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非得等到出了事故才想起去补救?难道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吗?城建部门天天喊“精细化管理”,到底都精细到哪儿了?不可否认,窨井盖丢失是不可预见的,但被车辆长时间碾压破碎是不可失察的。假设一下,倘若有关部门每隔两天就在市区巡查一遍窨井盖的缺失和损坏情况,也就不会发生93日晚的伤人事件。

近年来,尽管形式各异,我国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仍然如出一辙:一些地方以及企业、单位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普通群众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求生技能。但在责任追究方面常流于形式、难以落实,“顽症”仍是久治不愈。有关部门早已习惯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出了问题才手忙脚乱地处理善后事宜,“亡羊”之后大张旗鼓甚至当作成绩地“补牢”,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能对其形成足够的“震撼”和“威慑”。毕竟,对只有一次的宝贵生命而言,亡羊补牢,实已迟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属当务之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1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