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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要放弃 “施舍”心理
□敬一山
广州高昂的生活成本正成为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户主在月供、月租之外不能承受之重,这也是部分家庭试图出租转租的潜在诱因(9月14日《广州日报》)。
不久前在北京,曾有拿到保障性住房的百姓,当场跪谢领导。媒体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特别举出香港的公屋做比照,指出“现在的香港公屋,除了面积小点,从设计、环境、儿童游乐、老人休息,到会堂及运动设施等,都比私人物业好”。同样是廉租房,为什么内地和香港的区别如此大?或许这和提供廉租房行为背后的指导思想有关。廉租户向发钥匙的市领导下跪,这种传统的感激方式,或多或少说明廉租户没有意识到,这是政府理应提供的服务,而不是一种施舍。但是某些官员意识到这是必须提供的服务,而不是一种施舍吗?只怕也未必。否则怎么解释各地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常常地处城郊荒野,盖完交付后就不闻不问?
给低收入群体施舍一个住处就算尽职,这是传统衙门,尽可能满足低收入群体有尊严的居住需求,这才是现代政府。区分这两者的标准就是是否“目中无人”。“目中无人”的衙门只看到冰冷的数字,比如有多少人需要,每人给多少平米,定在什么价位,只要数字上完成任务,不管入住的那些人什么感受。“目中有人”的政府则应该照顾到具体人的需求和意见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2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