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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黄金”事件的未了警示
□吴 俊
深圳机场女工梁丽“捡”黄金事件,经检察机关认定构成盗窃罪的证据不足,不对梁丽提起公诉。27日,失主也表示不再追究梁丽的法律责任。“捡黄金”案或许就此了结,但其引发的思考却并未结束。
首先,这一以个人为主体的事件暴露了机场方面管理上的漏洞。清洁工在机场候机大厅发现遗失物和可疑物品时应当如何处理?梁丽将乘客“遗忘”的贵重物品搬进厕所,告诉同事后拿去商店“鉴定”,然后将纸箱搬出机场,整个过程都没遭任何阻拦,充分暴露了机场人员对乘客“遗弃物”处置的随意性。
其次是凸显了当前部分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道德的缺失。事实上,从乘客离开纸箱到梁丽动手搬走纸箱,中间只隔了短短一分钟。当梁丽的同事告诉她“可能是黄金”后,梁丽依然将纸箱搬回家,并且在公安人员到其家中劝说20多分钟后才将纸箱交出。
梁丽免予公诉,但必须清醒认识的是,法律上的免予公诉并非意味着道德上的“豁免”,否则,法律的“温情”将演变为对不当行为的纵容,进而混淆对行为认知和道德判断的标准,那才是全社会难以承受的风险。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3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