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评论 “容城事件”亟待法律亮剑

“容城事件”亟待法律亮剑

 

□迟凤利

 

连日来,网上一个内容为“河北容城‘艾滋病女’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的帖子迅速被众多网站转载,并同时公布了200多个所谓“性接触者”的电话号码,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后经证实,当事人闫德利并未感染艾滋病毒,网络上披露此事的也并非闫德利本人(1020新华网)

一直以来,中国网络环境的宽松,给了民众质疑公平甚至“申冤”的平台,比如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周久耕、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等高官的落马,均源于网民的曝光。于是,网络成为很多人心中惩恶扬善的有效武器,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诉求,这让我们慢慢忽略了网络带来的负面效应。

正如一位专家所言:在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方面,网络大概还处于初级阶段,一个自由而负责的网络新闻界,到今天仍未破题。从目前网络的自由程度来看,如果有人冒用你的名字恶意发布一些给你和他人造成巨大伤害的信息,谁知道你会不会是下一个闫德利?因此,我们究竟该如何面对一直被网民赞誉有加的网络,亟待破题。

在中国该如何完善网络监管?显然,我们还处于摸索阶段。闫德利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处理得异常神速,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发展,并且拿到了令人信服的结论。在网络监管尚不能很快完善的前提下,闫德利事件的处理方法可成为处理类似事件的范例,不仅有助于发挥网络的正面效应,更能极大地震慑利用网络犯罪的那些不法分子。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3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