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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民警”照亮百姓生活
□冷雪峰
重庆一名44岁的警察,在重庆国庆焰火晚会结束后,高举手电筒2小时为民众照路的照片被网友发到论坛。这位民警受到了很多网友的称赞,被尊称为“灯塔民警”。这位民警表示,没想到自己“工作中的一个小事”竟然成为网友议论的焦点,确保市民安全是一个民警的基本职责(10月16日《重庆商报》)。
网友们的好评是自发的,也是发自内心的,人们为这不可多见的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高举手电筒的民警形象而感动。
社会是个大舞台,由于分工不同,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警察担当的是守护神的角色,他们承担着除暴安良、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群众的需要是他们工作的出发点,群众的满意是他们辛勤付出的最终目标。只是,有些警察喜欢动脑筋想办法,想到了许多出人意料的“大动作”,却不为百姓叫好,有的甚至走到了群众的对立面。
广州市海珠区的交警们为落实“禁摩禁电”,想到了“便衣执法”。预先埋伏在某路段转弯处,一见有电动车靠近,便马上围上去,不出示证件就强行伸手拔车钥匙,许多车主误认为抢车拼命反抗,结果双方发生冲突,“便衣交警”才亮明身份,车主成了“暴力抗法”。交警正常查扣非法电动车的执法竟变得如此诡异,市民表示:如此执法太过“粗暴”。
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面对“黑车”取证难题积极应对,想出了取证和查处分步进行的执法新招。通过“钓鱼执法”,“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收取高额行政罚款。有司机为证清白割腕抗议,险些酿出人命惨剧……
鲁迅先生也曾遇到过“一件小事”,且这件小事一直“催我自新,叫我惭愧”。现在我们又听到有人为自己做了“工作中的一个小事”受人称赞而感到不安,这是一种希望的征兆。我倒很期盼这样一种“自新”,把“想到”的点子和办法用到正道上。
细节决定成败。“灯塔民警”之所以感人,是因为以人为本,充满人性化。如果执法中能多些感人的“小事”,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与安定。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4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