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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安全隐患比事后问责更重要
邱学忠
从2009年起,国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负责人疏于管理将被追责,且“问责到底”。
从逻辑上说,严厉的问责可以促使当事者强化责任感,故而高度重视安全质量,于是,各种工程的质量得以保证。然而,对于安全来说,最基本的态度应该是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不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在威胁人类生命的事故面前,再严厉的问责,也显得苍白无力。这就不能简单地靠问责机制来提高质量意识。对于安全责任,“豆腐渣工程”的制造者,不会不知道人命关天的道理,但总会有侥幸心理,因此,必须在工程建设中全程引入监督机制,使资金的使用透明化。
对于工程建设,除了公开招标之外,有必要引入社会监督。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不时发生多次转包、监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从四川地震中最牢固的希望工程学校的建筑工程,以及农村家庭自建房屋的安全质量看,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偷工减料行为,有责任感的人并不难发现。预制板中有无钢筋、水泥是不是达标,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就能识别。在工程建设的初期,有关部门应组织安全质量委员会,参与选址、招标、建筑施工的监督,并赋予其向媒体通报意见的权利。这样安全质量委员会在建设中发现问题就能及时上报,而不会等到“带病”的工程已经落成再追究问题。
至于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必须公开,让资金使用透明化,接受社会各界及安全质量委员会的监督。让各种安全隐患消失在初期阶段,时刻牢记杜绝安全隐患比事后问责更重要。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4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