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评论 罚款标准

罚款标准

 

□胡   /   王成喜/

 

拿到预售许可证,却想捂着楼盘等涨价,这一现象将坚决不允许了,还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116日,南京法制办就《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网友纷纷称“最高1万”的罚款额度过于“疲软”(117日《扬子晚报》)。

南京市拟出台地方法规,对捂盘惜售的开发商进行处罚,初衷无可厚非。但是最高1万元的罚款标准又让人忍俊不禁。

在住宅均价万元的南京,捂盘惜售最高罚款1万元,相当于1平方米的房价。笔者不妨替开发商算一笔账:如果捂盘惜售,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房价上涨一成,开发商就收益10万元,10套房子就多赚100万元,如果房价上涨更快,捂盘数量更大,开发商的捂盘利益就更大。与庞大的捂盘利益相比,区区1万元罚款如何遏制开发商的逐利冲动?如果该罚款标准获准通过,实际上是给开发商吃下了捂盘定心丸。“捂盘不要紧,1万全搞定”。开发商不由着性子、明目张胆捂盘惜售才怪哩。

其实,地方政府要遏制开发商捂盘惜售,平抑房价,一方面要制定严厉的处罚规则,重拳打击,从经济上让捂盘惜售的开发商得不偿失,从而引导开发商放弃暴利心态,用合理的价格、正常的销售手段运作市场。同时也让消费者从涨价预期的恐慌中走出来,逐渐回归购房理性。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更要在做好保障房供应,降低地价与房产税费方面体现责任担当,让利于民,为平抑房价、楼市理性回归提供市场原始动力。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5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