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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校园征婚有点过分

 

□刘以宾

 

6名漂亮女生身穿惹眼的圣诞裙装,挂着写有“80后企业少掌门人寻找清纯美丽校花”的彩带,在暨南大学饭堂门口派发宣传单。据说,广州两位“80后企业少东家”委托广州某婚姻猎头机构为其在校园寻觅佳偶(今日《天中晚报》)。

   择偶、求偶纯系个人私事,个人私事不能随意演绎成公共事件。发生在暨南大学的这一幕,可谓个人私事演绎成公共事件的典型事例。

   笔者之所以认为此乃公共事件,是因为其一,它会产生聚众效应。既然是聚众,就事关公共秩序,并可能影响甚或扰乱公共秩序。其二,它会形成一定的传播效果,对社会产生影响。既然是传播,就会有正面与负面之别或二者兼而有之。在大学校园里,传播那些负面的东西,可能会对学生产生误导,这是对校园文化的扭曲,是对校园秩序的破坏。

   一个社会要想有序运行,就必须分清“公”与“私”。一方面,个人私事、个人行为不能毫无顾忌地进入公共领域;另一方面,不能以“公共”的理由随意侵犯私人权利。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例如公民意识的欠缺、个人行为理念的偏差,再例如有关法律规范以及公共管理规范的不完善乃至混乱状态等等。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7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