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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言面前,政府不能沉默
□李国惠
“近期深圳连续发生多起小学生被绑架案”的消息,以网络和短信传播的方式快速蔓延,引发学生家长的集体担忧。由于绑架案件的官方消息迟迟未能发布,学生家长防范无措施(昨日《南方日报》报道)。
报道称,今年下半年以来,有关深圳学生遭绑架的消息就出现在众多网络论坛上,而从10月起,题为“孩子,天堂的路,你走好(送给被绑匪残害的晨晨)”、“听说园岭有个小朋友被绑架了”等帖子更是集中爆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网友通过私人渠道打听到被绑架学生的数量、被撕票学生的数量,甚至绑匪的作案手法和作案动机以及人质被撕票的原因等等,就连“绑架事件”集中发生于哪些学校都在网上迅速流传。
然而就在“绑架事件”被传得沸沸扬扬、学生家长人心惶惶之际,我们却发现截至目前,公开见报的仅有一个案例:今年6月24日中午,深圳南山外国语学校学生曹宗恺在回家的路上,被两名陌生男子劫走。时隔半个月,经过南山警方的努力,曹宗恺被成功营救,两名参与绑架勒索的劫匪落网。
谣言四起时,深圳警方发布消息称,从
此举并没有印证“绑架传闻”是否属实,却使得孩子和家长心中的紧张情绪越发浓重。由于缺乏公开权威的信息披露,家长只能通过朋友间转发的短信、网上搜集的线索以及学校零碎透露的消息来揣测“实际情况”。即便明知传言真假难辨,可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家长们还是个个提心吊胆。
报道称,当记者就此事向深圳市公安局求证时,对方表示相关媒体曝光的绑架事件均在较早前发生。对于被绑架学生的数量、案件侦破情况以及家长能够采取的防范措施,公安机关并未作出说明。
可按照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该辖区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都应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除了这个地方条例外,咱们还有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中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与其让大众人心惶惶,妄加猜测,不如直接将相关信息公开,这不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也进一步促进了公民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另外还让政府在学会透明化生存的同时,更增强其社会公信力。
各种“小道消息”的大行其道,只会让真相越发扑朔迷离。面对热炒许久的谣言,相关行政部门将掌握的信息及时、权威地向社会发布出去,才是消除恐慌的唯一途径。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8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