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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标不如治本

 

□凯  

 

电动车无污染、无噪音、环保、轻便、快捷,正在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人们喜欢的代步工具。然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12月初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 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今后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手续才能骑电动车。这个规定在电动车主中间引起的反响不小。

这个规定是不是让电动车主毫不费力地就升级为机动车驾驶员了?电动车主以后在买车时,首先要给电动车过过秤, 看看车是否超重?我们骑电动车时还要准备一只速度表,安装在车把等能方便看到的地方,边骑边看速度表?一不小心车速超过20公里,可就成机动车了。

解决问题的目的 ,就是为了安全。血淋淋的交通事故现场,足以让人接受教育和教训。交通安全生命攸关。电动车撞坏可以再买,人的生命无法再生。电动车是机动车的动力装置,自行车的刹车制动装置,骑行的危险系数很高。再说骑电动车的是肉包铁,机动车是铁包肉,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吃亏的肯定是电动车。不讲骑行安全,就是把电动车定位为航天飞机也是白搭。也有人借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 件》说事儿,建议取消电动摩托车,这更是因噎废食的坏主意。是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不断就取消机动车?或者禁行机动车

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其实并不重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电动车主不高速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遵规守矩,比什么都重要。

可别因此而催生出一个“电动车升级经济”,让一些管理部门从中获利。果如此,增加物质负担和精神负担的可是电动车车主啊,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儿?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8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