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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干部住房信息是一个好的开始

 

□肖  

 

112,包括湖南湘乡市委书记在内的69位领导干部的姓名、所在单位、现任职务以及住房申报的套数等情况,在该市电视台、内部报纸、中国湘乡网、湘潭廉政网等媒体公开。在网上的公示表上点击领导干部姓名,则可以看到该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申报信息(124《人民日报》)。

虽然干部的财产不仅仅就是住房,可能还有现金存款、股票债券、贵重家具、金银首饰、收藏艺术品字画等,但是湘乡市这次并不是一下子就全部公示。这么做有着一定的道理。

首先,公示干部住房信息已经成熟。在我国住房登记制度已经建立,更重要的是,住房信息实不实,群众好监督,这个房子究竟住着谁,干部住不住这个房子,周围的群众很清楚。一旦公示的不真实,难逃群众雪亮的眼睛。

而在其他很多财产上,我们还缺少这样的条件。如存款,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金融实名制,但金融实名制覆盖不了现金交易,有许多腐败干部就把大面额人民币成堆地放在家里,而且金融实名制也覆盖不全。在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还要求公示,恐怕一些干部即使公示的是假信息,也难以被发现。

而一件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有效果。在干部财产公示上也是如此,科学的态度就是循序渐进,成熟了一项就公示一项,直至干部该公示的财产信息全部公示,等有了成熟的经验,再推广。在湘乡干部财产公示上,采取的正是这种方法。据湖南湘潭市纪委介绍,湘乡的这一做法是根据中纪委的统一部署实施的。中纪委在湖南进行领导干部住房信息公示试点,湖南选取湘潭市为试点市。一个试点我们可以看出,等有了成熟的经验,就可在更多的地区推广,等其他财产公示条件成熟了,公示的内容可以扩大到住房以外的财产信息。

这一切说明,干部财产公示已经在我国开始破题。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选择住房信息的公示是一个明智可行的选择,随着干部住房信息的公示,干部财产公示的步伐会不断加快,我们在反腐倡廉上也会取得更大的成绩和实效。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88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