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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证语病背后是权力与傲慢
□潘洪其
近日,在上海市举办的“中文危机与当代社会”研讨会上,语言专家指出,第二代身份证有四处语病:一是正反两面分别使用“公民身份”和“居民身份证”,两者法律概念不同;二是“身份号码”表述不妥,应为“身份证号码”;三是“出生”后面写日期不规范,“出生”包含出生地和出生时间等要素;四是长期有效身份证上“有效期限”标注为从某年某月某日到长期,没有“到长期”一说(近日《重庆晚报》)。
一张小小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总共39个字(不包括居民的个人信息),却出现四处语病,差错率高得离谱。如果不是专家较真儿,恐怕很多人都会习焉不察,很难注意到自己随身携带且经常使用的身份证,竟是不折不扣的“语病大王”。
居民身份证的这些问题非同小可。国家对居民身份证进行了高规格的立法规范。设计、制作身份证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职能,严格地说是一种国家行为。那么,二代证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语病呢?哪怕是将初稿交给一个普通的专业校对审核一下,也足以避免这样的低水平差错,为什么没有努力避免呢?
除了上述语病,二代证还被指存在巨大的设计缺陷。由于二代证的相关信息印在正反两面,双面复印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一位叫曾新东的公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二代证存在的问题,但始终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想必,有关部门除了承认设计者水平低、考虑不周、工作草率外,不可能有更合理的解释了。
某些公权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公权力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对赋予自己公权力的法律和人民缺乏应有的尊重,在行使权力时缺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神圣感和敬畏感,根本不在乎细小的差错可能带来的重大损失。
拿二代证的语病和设计缺陷来说,设计者只要多一些认真,设计和决策只要多一些论证、审核,上面说的问题完全可以避免。但设计者“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这已经不是水平不够、态度草率的问题,而是典型的“权力傲慢”问题。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95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