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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个生命无法承受之“意外”

□杨耕身

 

3281340,山西临汾市乡宁县境内的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1人作业,已确认108人安全升井,尚有153人被困井下。王家岭煤矿是国家和山西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相对此前一些矿难背后无一例外的腐败及失责现象,王家岭煤矿事故会是一场“干净的矿难”吗?我们看到,矿难发生后,一个有关事故初步原因的说法即被抛了出来,这就是“正在井下作业的建筑工程队在打矿道中,意外凿穿地下水所致”。

但是这仅仅是一场意外吗?一次“凿穿”,便酿成如此重特大事故,致153人生死不明,并让一个涉及数十亿资金的国有重点项目毁于一旦,它还能称为意外吗?那么在这样的意外之外,又有着怎样的安全监管及责任落实?

关于矿难,所有的事故都没有意外,因为所有的意外,生命都无法承受。事实上,当“意外凿穿地下水所致”的原因分析甫出,就有一位自称“搞煤矿的”网友表示“不信是个意外”。他指出:第一,井下作业必须是经过特殊培训的人才能进行,建筑工不可能;第二,井下都是实行探放水制度,有水应该能探到;第三,基建矿井应该都有水文地质资料,不可能不知道附近有水;第四,附近的小窑开采形成的老空水应该体现在图纸上和资料中。

对王家岭煤矿,人们已经注意到它 “国有股份制企业”的身份。

2009年年底山西煤改大局初定之后,山西省为应对“国进民退”的质疑,曾经骄傲地宣称,国有大型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比例和规模要远远大于小煤矿,这使得前者于安全生产方面在整体上远远领先于后者——国营大矿与小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的比例为1:11。但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重点建设项目,在它还处于“在建”之时,便发生如此惨痛事故? “国有”从来都不是安全生产的神话,没有绝对完善的安监以及防范体系,安全事故必然如影随形。

我们不应麻痹于一些企图推卸事故责任的说法,更不应迷信国有煤矿会对矿难免疫的论调。因为,那被困井下的153名工人,他们的生命与我们每个人都同样珍贵。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95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