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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地农民沐浴城市化灿烂阳光
温培雅
前不久,笔者在去城郊探亲时发现,许多农村耕地被规划为新区以及工业发展区,一大批农民逐渐脱离土地,成为既非市民又非农民的“边缘人”。作为农村一切制度之根本,土地既关系着农民的生存问题,也是城乡关系的重要纽带。伴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力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严管征地等都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据专家介绍,现在的问题不是没有土地,而是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太差,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耕地都存在浪费现象。在城镇化的过程中,难免要涉及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征地的范围太大;二是征地过程中有些地方集体所有制变成了村干部所有制,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三是对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区分的界限模糊。城镇化的关键之一是看农民能否从土地增值中得到收益,否则,一旦进城后的农民手头没钱,又无“老家”可回,就有可能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
在征地问题上,农民始终是弱者。要尊重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让农民和农村集体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要关心失地农民存在的困难,不要让失地农民在为经济建设作出了土地贡献后,得到的补偿却不足以弥补他们的损失。建议在涉及征用耕地的房地产买卖中,增加征收土地补偿税,设立专门基金解决失地农民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就业和创业。要适当提高征地补偿金的标准,研究征地补偿的最佳办法,不断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改征用土地为租用土地最好,对于农民来说,一次性买断土地无疑是“杀鸡取卵”,而租用土地是“养鸡生蛋”。要切实推行农村政务公开,在土地征用问题上,村委会必须召开村民会议,公开征地事宜,倾听农民意见,防止暗箱操作,避免个别人侵占群体利益,防止因土地问题制造新的矛盾。
征地的益处在于让更多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打破农业、工业双重制约的局面,打造双赢局面。所以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要求。但是有个前提,那就是城市化应当有利于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收入分配的不均。
让我们一起期待着城乡统筹的步伐迈得更大,让更多的农民沐浴在城市化的灿烂阳光下!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9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