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评论 别让农民工“很受伤”

别让农民工“很受伤”

□高琳琳

 

51下午,一名农民工在驿城区东风办事处付庄一建筑工地施工时从二楼坠下受伤昏迷,治疗费可能要2万多元。伤者家人多次到工地找老板求助,协商医药费及事故处理问题。老板却说:“钱一分也没有。”让找房主要钱。后来再找,老板干脆玩起了“躲猫猫”,打电话要么说有事,要么就不接(55《天中晚报》)。

农民工为城市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大多从事的是又脏又累、高危险、高污染的行业。这些工作以重体力、低技术为主,本身就存在安全风险,再加上安全措施缺陷、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因素,极易发生事故,对农民工造成伤害。

很多打工的民工们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低,自我保护能力差。同时,一些用工单位和负责人漠视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他们买保险,为了节省成本,忽视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一旦发生事故,有良心的老板还能拿些钱解决问题。但也有一些用工方为了自己的利益推诿扯皮。

为了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农民工自己首先要重视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用工单位也要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种保障、保护措施,重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建设和农民工的安全。相关部门也要加大监督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处罚,对用工单位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培训,使“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97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