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评论 “体面劳动”是“尊严生活”的基础

“体面劳动”是“尊严生活”的基础

□鲁 宁

 

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五一节前隆重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时强调:“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体面劳动”出现在胡总书记讲话中还是首次。我作为普通劳动者中的一员,闻此言即刻联想起今年全国“两会”上,温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意思相近的另一段阐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劳动之所以光荣,是因为劳动创造财富。全体劳动者理应共享全部劳动财富。广大劳动者尤其是占劳动群体大多数的普通工人和农民,若不能实现“体面劳动”,就意味着大多数劳动者及他们的家庭成员难有“尊严”可讲。

因而,要实现全体人民“活得有尊严”,首先要让全体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结合一些劳资矛盾和冲突带来的劳动关系不和谐甚至扭曲的现状,我以为“体面劳动”至少应具备下列基本要素,抑或说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体面劳动”必须是安全劳动。黑砖窑童工成群,矿难频发血泪涟涟,“开胸验肺”悲情无奈,断指断臂司空见惯,实现“体面劳动”任重道远。

“体面劳动”必须是付出与收益对等的劳动。双休日经常被剥夺,年休假成奢望,超时劳动乃常态,拖欠的、被克扣的血汗钱只能依赖“暴力”讨回。这些情况若不改变,维持“可持续劳动”都难做到。

“体面劳动”必须是快乐劳动。倘若劳动者在付出体能、精力和创造之后,无法享有技能培训、在岗教育、职业发展等权利,劳动就只能是养家糊口的手段,而不可能成为劳动者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

“体面劳动”是“留后路”的劳动。假如不能保障劳动者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靠、子有所教,也即劳动者缺乏对未来的基本念想和预期,“体面劳动”就只能永远停留在口号上。

要想把“体面劳动”从口号变为现实,核心是落实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没有法制的撑腰和护佑,劳动者就没有物质上的“体面”,更不要讲精神上的尊严。劳动者长期“不体面”,会使青年一代对“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之真理产生怀疑,进而形成社会性鄙视劳动尤其是体力劳动和“一线劳动”的恶性循环。

通过维护劳动者权利达到全社会认可劳动光荣,通过认可劳动光荣达到全社会尊重劳动尤其是“普通劳动”和普通劳动者,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奉行的价值理念。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9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