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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腐败

□燕  

 

陕西神木县原副县长高晓明受贿241万元,一审获刑12年。高晓明在万言悔过书中称,对于送礼的人,由开始的拒绝接受到后来的来者不拒,收受钱财多了,慢慢地就“习惯”了。(68《检察日报》)

有道是:人心开始并不贪,皆因放纵滑深渊。“慎初”二字当铭记,厚冰岂是一日寒。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89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