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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下井陪死”是曲解

□杨维兵

 

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912日《华西都市报》)

“矿领导下井制度”可以从内心深处激发矿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全心全意抓好安全工作,毕竟现在大家都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同时,当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可以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把损失降至最低。

但这么多年来,这项制度“形同虚设”。因为作为被执行者的煤矿领导,都知道与矿工同时下井冒了怎样的风险。因此,他们总是想方设法逃避制度的执行,从而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当制度成为空文后,很多煤矿领导想的是怎样把利益最大化,把矿工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02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