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评论 用法律武器遏制家庭暴力

用法律武器遏制家庭暴力

□肖鹏飞

 

2001年曹新梅与丈夫离婚,没多久,又被丈夫以要复婚为理由接回家。在共同生活的近十年里,曹新梅生了一双儿女。之后,曹新梅的生活发生了变化,丈夫经常对她非打即骂,屡屡施暴。曹新梅被打受伤后,丈夫带着孩子离开,把她一个人反锁在家里。725,在又一次遭受丈夫的暴打后,38岁的曹新梅忍着满身的疼痛,带着无奈和无助,纵身从3楼家中跳下。(近日《天中晚报》)

对于这个和自己生活了10年的男人,曹新梅并没有怎么指责。即使在屡次遭受丈夫的暴力后,曹新梅也没有想着如何保护自己,而是选择逆来顺受。她的懦弱助长了丈夫的嚣张气焰,导致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曹新梅跳楼事件”,就是因为她太软弱,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家庭暴力已经被纳入110的报警范围。希望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候,当事人能及时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希望这样的惨剧不再发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02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