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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理由

□丫丫/   春鸣/

 

甘肃一名叫李人志的厅级董事长受贿千万元却抱怨组织:“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1026日《检察日报》)

那么多的法律法规摆在面前,那么多纪律要求反复讲,李人志疯狂敛财时全然听不进耳朵,能怪组织么?他不好好反省自己的贪婪,还责怪组织,实在太缺乏担当,也太高估自己的廉耻之心了。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04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