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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办“小三”,更应严惩“包小三”
□佚 名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
那个已有泛滥趋势却仍被遮掩着的“小三”,终于被专家提高到立法的层面上,这是一种直面社会的做法。虽然法办“小三”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探讨,但对挽救“第三者插足”造成的婚姻危机,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夫一妻制已被写进婚姻法,中国伦理更排斥婚外情,因此,“第三者”一直是被唾弃的角色。
让人忧虑的是,“小三”虽然被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架上,但在现实中却大有市场。尽管人人皆知做“小三”不光彩,当“二奶”寡廉鲜耻,但为了追求金钱和物质生活,仍旧有人甘心逾越道德的防线。
当道德无法约束“包二奶”与“当小三”的时候,就是法律发挥作用的时候了。基于此,法学专家提出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具备极强的现实意义。对“小三”追究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婚外情或者是婚外婚的出现。大多数因为婚外情所造成的婚姻破裂,受到伤害的基本上都是“原配”,基于保护弱者的目的,制定法办“小三”的相关法律是值得肯定的。
“小三”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不是所有的“小三”都是恶毒者,但那些找“小三”的,则大抵都是婚姻的背叛者。在“包养”这个词日趋泛滥的时候,那些“包小三”的人,是整个过程中最大的责任人。他们背叛的是婚姻,满足的是私欲,不仅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专家在讨论如何追究“小三”的责任时,连带的是婚姻的“过错方”,也就是“包小三”的那位,但如果把对他们的惩戒和“小三”等同,就显得有些从轻了。用更严厉的法律条文对这些背叛婚姻的“包小三”者们进行约束、惩罚,更有利于挽救婚姻和道德的回归。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05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