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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该送给谁
□李晓亮
“锦旗哥”周力状告江苏无锡“老东家”不支付加班费,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且两年坚持打了14场官司。但劳保部门称,从现行法规看,此事很难解决。周力认为劳动部门不给力,所以给他们送了一面镶有“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这事在当地论坛上披露后,得到不少人力挺,都认为他的“做法很给力”。
相信镶了“不为人民服务”六个大字的锦旗挂在哪个职能部门,都能让其工作人员面红耳赤吧。
无锡新区劳保监察大队坦言:“周力的行为对我们造成很大影响。”看来,“锦旗哥”的行为艺术取得了预期效果。手持锦旗立于闹市,将公力救济的不给力之处充分“示众”,此举得到民意的支持,同时也给劳动部门施加了压力,敦促他们更积极妥善地解决此事。
其实,周力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老东家”补偿加班费。周力在无锡新区一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做软件工程师,签了不定时工作制的合同。这个“不定时”导致他长期加班却无加班费。但他所从事的工种原本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之列,除非向劳动部门申请。而当初该公司并未申请,显属非法,劳动部门竟长期无动于衷。不知是不是这家知名企业能量巨大,束缚了他们的手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还要求“员工追索加班费需自行举证”。这对员工孱弱的权利而言,不啻雪上加霜。
更让人寒心的是,还有人指责“锦旗哥”属偏执型病态人格,而这种论调在打假斗士方舟子身上也出现过。一个社会如果被虚无的犬儒心态笼罩,没有几个不服从的公民,没有敢于为公民权利诉求较真的“锦旗哥”或热心公益诉讼哪怕被指炒作的公民律师,公民精神就不会觉醒,公民社会也难以成形。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社会进步就是从一个个看似不起眼的公民英雄的自觉行动开始的。
就算你还在冷眼袖手,也请不要轻易将那些行动着的并终将为你带来切实利益的维权诉讼者们视为病态偏执狂。这种带有公益性、具有普适性价值的诉讼,带来的社会意义远超越那一点加班补偿费。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06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