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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涨价不过是临时性狡辩

□志  

 

新年伊始,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突然从1元上涨至2元。这看似不起眼的“一元钱”提价行为,引发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与质疑。对于外界质疑上调燃油附加费没有进行听证,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涨价。广州市物价局表示,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的规定,临时性的涨价措施没有必要走听证程序。 15日新华网)

正如广东知名律师朱永平所言,《行政许可法》和《物价法》都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不论属于临时性还是永久性,相关部门都应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民意。由此看来,所谓“临时性涨价”没有必要走听证程序,不过是一种“临时性狡辩”。

事实上,这个“临时性”禁不起追问的是,其潜在的逻辑中,把盛会和公众的可承受程度“绑架”在一起。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说法,早在去年12月,他们就已经计算出当月车用LPG零售价格应当为3.91/升,而当时实际执行的零售价为3.63/升,LPG供气企业每升倒挂(亏损)0.28元。当时之所以不涨,主要是为了维护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价格秩序稳定,所以才延迟到现在。

有理走遍天下,既然物价局有理有据,有事实依据,有数据支撑,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涨价也是理所当然的。要知道,公众反对的不是涨价,而是无缘无故、没有任何合理性依据的涨价。合情合理的涨价反倒能够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公众尚且波澜不惊,何来影响价格秩序稳定?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09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