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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奖励见义勇为者
□李 辉
深圳益田村一个老人跌倒,无人出手相助,老人因此不治身亡的悲剧刚过去不久,深圳罗湖区两位少年却以他们见义勇为的善良之举,感动了千万深圳人。1月12日,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向扶起跌倒老人并送医院的两位少年,颁发奖励慰问金各1万元。(1月13日《深圳晚报》)
对于深圳两少年分获1万元奖励一事,引来了不同的看法——据报道,许多与会人员发出“惊叹声”,两位少年的同学“有的表示惊讶,有的表示奖金发得太多”。更重要的是,笔者浏览了此新闻在网上的跟帖,发现不少网友认为奖金过高,“这事情如果放在雷锋的年代,雷锋会不会是千万富翁”、“可悲的社会啊,到了拿钱买道德的地步”等说法充斥网帖。
这是一个很耐人寻味的现象,一方面,大家都在为社会道德滑坡而痛心,为见义勇为而叫好;另一方面,很多人又认为大张旗鼓表彰见义勇为是作秀,对奖励好人好事的奖金“太高”有意见。此时,在尊重各方不同看法的情况下,笔者想说明一个道理——美德不能成为叶公所好的那条龙。
在当今这个美德日渐衰微的年代,不仅对深圳两位少年要奖励,对其他所有见义勇为者都应该奖励,更要通过制度确保不再发生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由此,正义、慈悲、人性等才会根植人心、化为行动,社会才会有昂然的正气、向上的精神、温暖的情怀、和谐的氛围。
深圳两位少年所救起的,不仅是一位老人,更是一种风气;深圳有关方面所奖励的,不仅是两少年,更是一种良知。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0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