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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环卫工需要的并不是编制

□李  

 

 镇江市润州区环卫所清粪队队长徐深海,20104月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却至今仍是一名临时工。当地一名资深网友“江山”在网上发帖呼吁,给城市的美容师寻求一个正式编制。但环卫所所长表示,解决他的编制难度非常大。(127日《扬子晚报》)

徐深海作为清粪队队长,所从事的工作非常辛苦,而他的工作表现又很突出,每月1000多元的微薄工资,与他所作出的贡献无法匹配。也正因为此,网友“江山”呼吁给他一个正式编制,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呼应。虽然环卫所所长表示,获得编制需要编制办同意,但特事可以特办,给全国劳模一个环卫工正式编制,并非完全办不到的事情。

然而在笔者看来,劳模清粪队长徐深海最需要的,并不是什么正式编制。按照“江山”的想法,有了编制,徐深海就能解决后顾之忧,成为真正的镇江人。但或许,从河南到镇江打工的徐深海本人,未必就想过要在镇江定居终老。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其实是待遇能够得到提高,和有编制的正式工同等待遇。而如果用解决编制的办法,表面上看对徐深海是公平了,但那么多没获劳模称号的临时工,他们的工作一样辛苦,凭什么工资要比正式工低一大截?

所谓编制,本是组织机构内人员数量的配置,跟待遇、保障并没有必然关系。当然,网友为徐深海呼吁的,是事业编制,这种编制内的人员,工资多由财政拨付。如果徐深海能获得这个编制,他的收入就更有了保障。因此,网友的呼吁可以理解。但是,徐深海没有事业编制,难道他就应当是“二等公民”,干同样的活只拿一半的钱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实行同工同酬。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也规定,超编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编制难办不是给临时工低工资的借口。

早在2007年,《人民日报》就刊登过一篇《同工同酬有多远》的文章。文中说,从事相同工作的正式工和临时工,实际收入差距最高达到10倍。很多所谓的临时工,不但工资、奖金差一大截,而且没有社会保险。当然,完全取消行政、事业编制的概念,短期内还不太现实。但至少,像徐深海这样的临时工们,应当享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他们可以没有编制,但不能没有公民权利。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1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