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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孔明灯要多策并举

□刘金霞

 

近段时间,每天夜晚空中都会飘起无数个孔明灯。不少市民认为孔明灯虽漂亮,但对我们的安全构成了威胁,公安和消防人员对燃放者进行了批评教育。(昨日《天中晚报》)

春节期间,燃放孔明灯是民俗活动,有祈福的寓意,虽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但依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进行燃放。孔明灯有明火,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笔者认为,要想杜绝不良后果的发生,仅靠公安、消防严查燃放孔明灯者是不够的。有市场就有需求,笔者建议,应从孔明灯的源头查起。工商、质检部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查孔明灯的销售和生产者,一旦发现销售、生产孔明灯的,坚决予以收缴,并作出相应处罚。

同时,应加强管控。公安派出所对人员密集地要加大夜间巡逻防控力度,对购买、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及时劝阻,对孔明灯依法予以收缴,对当事人予以教育训诫,对阻挠执法的行为人依法坚决查处。

此外,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老百姓对孔明灯危险性的认识。烟花爆竹的危险大部分人能认识到,但是说起小小的孔明灯有多少危险,恐怕知道的人不多。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孔明灯的危害性,不销售和燃放孔明灯,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2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