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评论 学学欧盟对双酚A奶瓶的“苛刻”

学学欧盟对双酚A奶瓶的“苛刻”

□毕晓哲

 

欧盟认为含双酚A奶瓶会诱发性早熟,31日起禁止生产。国内商家表示,国内标准与欧盟不同,不会下架也不会接受类似问题退货。目前,塑料制品国家标准正在修订中,暂未公布。据悉,双酚A在加热时能析出到食物和饮料当中,它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甚至致癌。(31《新京报》)

在对双酚A的认知和禁用上,欧盟迈出了可贵的一步,他们对双酚A以及双酚A奶瓶的态度,有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其一,相关机构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零容忍”。其二,对待公众健康尤其是婴幼儿健康的保护极为重视。

我国对婴幼儿人身健康安全重视程度还不够。一方面体现在“法”和“制度”的滞后上。就双酚A奶瓶和双酚A产品的规范而言,目前我国只有一个适用于PC瓶的现行国家标准——GB 14942-1994《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对双酚A的用量规定为:一升蒸馏水中所含的酚须≤0.05mg。但上述标准缺乏操作性。另一方面,更令人忧虑的是相关部门对“问题”反映滞后。这几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给人以“被动挨打”的感觉。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之后,我们才知道检测“蛋白”;“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之后,有关方面才添加“检测三聚氰胺”标准……

欧盟对双酚A奶瓶的“零容忍”给我们上了一课,在保护公众安全健康、婴幼儿人身健康安全上,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推诿,即使严格到“苛刻”的地步也不为过。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4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