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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患关系还需政府立“规矩”

□刘金霞

 

医疗纠纷是医患之间的“顽疾”。今后,我市医疗纠纷正式引入第三方。31日上午,我市举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城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挂牌仪式。(昨日《天中晚报》)

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如今医院市场化经营,医护人员的工资和医院设备大都由医院自筹,有些医院就出现了不该做的检查做了,不该吃的药吃了,从而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纠纷中,尽管医方找出种种开脱的理由,但患方大多认为责任在医方。患方提出的高额经济赔偿,使一些医生在救治病人过程中采取保守救治,不愿冒风险。因此,在医患双方之间引入第三方,能为医患双方提供一个说事论理的平台,更加有效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虽然我市有了这样的机构,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还需政府立“规矩”,比如规定医院禁止医护人员的收入与病人医疗费用挂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412.shtml